欢迎访问文山州中医医院官方网站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文山州中医医院商铺、单身公寓等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时间:2021-02-26 发布人:宋微微 浏览:

   文山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对文山州中医医院

  商铺、单身公寓等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WZCCZ 2021GJ003号

  公开招租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等相关规定,受文山州中医医院的委托,文山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对文山中医医院商铺、单身公寓等房屋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出租的基本情况

  (一)杏林小区24幢门面三间,具体为:24-1号面积36.26平方米,24-2、3号合并面积62.4平方米,24-4号面积40.68平方米。

  (二)杏林小区24幢单身公寓五间,具体为203、403、503、701、703室,其中203、403、503、703室面积均为57.48平方米,701室面积56.24平方米。

  (三)住院楼楼顶40平方米。

  (四)住院部大门保卫室旁ATM机室15平方米。

  二、出租用途及要求

  (一)租金支付方式:乙方须按年缴纳租金。

  (二)房屋出租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卫生费、物管费等),水电费按水电表计收。

  (三)租赁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均不得提前终止协议。但若出现政府建设规划需要进行政策性征收、征用、拆迁、改造等非因甲方原因所导致乙方无法实际使用的情形时,甲方提前6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即可解除本协议。因以上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解除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金按承租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四)乙方可以对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增加相应设备,但不得随意更改房屋建筑结构及用途且需要维护房屋的墙顶、墙面、地板的完整,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要求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有权解除租赁协议;乙方在对房屋进行装修、修缮及增加相应设备前,应将相关设计方案或设计图纸交由甲方留存一份。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包括非因甲方原因提前解除协议的情形),乙方装修或改造与经营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不须再向乙方补偿任何费用。

  三、房屋出租年限、起始价、增价幅度

  本次房屋出租以增价方式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房屋租期一至三年,具体时间双方协商。本次竞价标的情况如下:

  (一)杏林小区24幢门面。如果合同期限为三年,第二年租金以本次成交价为基数递增2%,第三年租金以第二年租金为基数递增1%。

  (二)杏林小区24幢单身公寓五间。

  (三)住院楼楼顶40平方米。

  (四)住院部大门保卫室旁ATM机室15平方米。

  四、现场踏勘

  意向竞租人可联系出租方对该标的进行了解,也可请出租人带领到实地对该标的进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除出租人的原因外,意向竞租人在现场踏勘过程中所发生的意外事故和财产损失应当自行负责。

  踏勘时间:2021年2月24日至3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女士  0876-2193378

  五、报名事宜

  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时间: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3月3日11:00止(节假日除外)。

  企业报名的需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缴纳凭证》、《申请书》;

  个人报名的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缴纳凭证》、《申请书》。

  保证金须按要求汇入指定账号,以缴纳凭证为准,逾期或延迟办理则视为报名不成功,不得参与竞价。竞租保证金,于公开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竞得方的保证金在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文山民丰村镇银行凤凰支行

  银行账号:5326218201600000011252

  六、竞价时间、地点

  2021年3月3日下午15时00分;

  竞价地点: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交易大厅。

  七、其他

  (一)本次公开出租竞价,不属于所有权转让,仅为有限期资产使用权出租,不办理任何产权及证照手续。

  (二)公告内未尽事宜,详见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https://wsggzy.cn/或电话咨询。

  八、联系方式

  联系及报名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2号五楼506室。

  联系人:金女士  农先生

  咨询电话:0876-2661091;0876-2615516.

  文山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