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中医医院来院进修人员须知
时间:2025-01-27 发布人:赵春艳 浏览:
我院热忱欢迎各医疗机构同仁前来交流学习,为确保进修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进修人员条件:
(一)选派单位需是各地州、市、县、乡级(一级)医院等医疗机构,原则上不接收私营医疗单位及个人等进修人员;
(二)正规医学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热爱临床工作;
(三)进修人员必须持有资格证书,包括医师资格证、康复师资格证、技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药师资格证等资质,证件不齐全或证件齐全但执业范围与进修内容不相符的进修生,不予接收;
(四)身体健康、能从事正常临床工作,原则上不接收年老体弱、孕妇、传染病携带者进修。
二、进修接收和进修时长要求:
接收时间为每月前三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进修期限至少3个月,因个人原因提前结束进修,且进修时间小于3个月者,不发放结业证书。
三、报名方式:
拟进修人员在医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文山州中医医院进修人员登记表”(附件),于进修前1月的25号-30号联系我院科技教育科(0876-2834350),待初审通过后,在进修当月1-3号提交加盖选送单位公章的《文山州中医医院进修人员登记表》至科技教育科,由科技教育科审核并登记备案,办理入院进修手续,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行安排接收进修人员。
四、进修人员准备资料:
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康复师资格证、技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药师资格证等)复印件,准备个人证件照2张(小1寸,不限底版颜色),工作服自备。
五、进修须知:
(一)进修人员要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及所在科室工作安排,不得自行调换进修内容或项目,不得中途无故退学或随意延长学习时间。若需延长或提前结束进修时间,须由选送单位发函证明,经科技教育科批准办理相关手续。
(二)本院不收取进修费用,不负责进修期间的卫生津贴、夜班费、住宿补贴、用餐补贴等补助,本院不提供进修人员住宿。
(三)进修期满后,本人书写自我鉴定,由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组织考核并书写鉴定,交科技教育科审核。进修不足3个月、违反我院进修要求被中止进修、科室考评鉴定不合格等特殊情况者,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我院科技教育科。
联系人:王永萍联系电话:0876-2834350